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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以前爸媽買給我們的保單,上面要保人是不是寫爸爸或媽媽呢?
劉王會建議趁有空,跟業務要個申請書,寫一下變更要保人,讓保單要保人變成你自己!
因為要保人不是自己,未來會遇上一些小麻煩,來看一下實際狀況。
要保人就是保單的擁有者,就是保險契約的當事人之一方(另一方是保險公司)。
萬一有一天要保人不在了,但您是被保險人,那保單狀況會變得很奇怪,那就是保單剩下當事人保險公司,這個保單沒了另一方。
所以這時候如果您想動保單,例如變更地址,變更險種,變更保額,變更繳費方式,我相信保險公司會跟您說,您不是要保人所以都不能動。
麻煩完成變更要保人成為您自己,您才有資格動這份保單。
要保人還在,那就請他同意變更成你,寫幾份文件就可。
如果要保人過世了,我們就簡單點理解,這份保單變成祂的遺產。
遺產繼承挺複雜,需要提供很多文件。還會需要所有繼承人出面。
以保單為例,會需要死亡證明、除戶證明、還要所有繼承人填寫並簽名相關繼承變更文件⋯⋯等等。反正要提供的文件很多。
為了繁瑣的手續,我還是建議,如果您的保單只是單純的醫療險,那就儘早完成變更要保人,把要保人變更成自己。
幾十年前,好像很習慣讓爸媽當要保人,小孩當被保險人。
其實,劉王都會盡可能讓小孩自己當要保人,就算是零歲新生兒,還是ㄧ樣自己當。
原因很多,這邊舉一個實際例子。
張爸幫小張買醫療險,張爸當要保人。(所以張爸是保單的擁有者,主導者)
後來張爸跟張媽離婚,小張歸張媽。
結果小張生了場重病,常常進出醫院,這時候張爸想搞事,便把小張的保單終止掉。小張直接沒了保險。
張媽能說什麼嗎?保單要保人是張爸,他是契約的當事人,保單的擁有者。他說要終止,小張跟張媽沒權利說不。
如果爸媽買了儲蓄險,他們當要保人,而我是被保險人,在未來要保人過世後,這張保單一樣會變成要保人 祂的遺產。
這時候,遺產就要繼承囉。
假設我有五個兄弟姊妹,到時候這五個人都可以出面來繼承這份保單。簡單一點是推舉被保險人(我)來繼承這份保單,意味著就會繼承了這筆儲蓄險。(過程就是所有繼承人都要寫表單,還要提供很多資料)
萬一,有其中一人不想簽名同意呢?
那這保單就會懸掛在那,沒人動得了。
感情好的家庭,或許會很順利的完成保單的繼承,感情不好的家庭,可能保單就沒辦法很順利繼承喔。
本文寫得很淺,實際上有傳承安排、儲蓄險安排的客戶,需要更深入的理解保單的架構,請務必跟劉王討論。相信能避免您做了錯誤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