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遇車禍,居然算職災,保險怎麼賠?(傷病給付篇)

作者|劉威麟保險經紀人

雇主要賠嗎?

先說結果:要。

上下班通勤,勞保局肯認是職災

職災發生,依勞基法59條雇主要負擔『補償責任』。縱然雇主無過失、無責任,仍要補償。

補償內容: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本篇只談傷害項目當中的『傷病給付』。

實際案例

客戶🙋:「保險有沒有賠不能工作這六個月的薪水?」
好險🧑‍🏫:「可以呀,但是要先跟勞保局報職災,由勞保賠不能工作期間的收入,頭兩個月是賠勞保投保金額全額,之後開始是7成。賠完不夠的,就會從我這邊保險賠。」 - - - 客戶🙋:「這是職災嗎?而且他沒有住院,我查勞基法是寫要住院才行?」
好險🧑‍🏫:「一般認定上下班交通事故是職災,但不要繞去買其他東西,不然就難說了。」 好險🧑‍🏫:「職災不用住院也會賠,一般生病才是住院才會賠。」

不能工作期間,員工可以向誰求償?

分別可向『勞保』及『雇主』請求賠償

員工職災不能工作期間,可請領傷病給付

傷病給付內容:從第四天開始理賠,前二個月按員工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第三個月起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最長以二年為限。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2條

員工職災不能工作期間,雇主要無條件補償薪資。此乃勞基法59條所謂的無過失補償責任

無過失補償責任內容:從不能工作的第一天起,雇主就要發全薪補償員工。但可先扣除勞保傷病給付,差額才是雇主真正要補償的範圍。

小明下班車禍,要休養六個月才能回去工作。可以分別向勞保及雇主請求賠償,賠償內容如下:(假定勞保投保薪資45,800;實領薪資70,000)

  1. 勞保:頭兩個月45,800*2+後四個月45,800*0.7*4=219,840元
  2. 雇主:雇主要發六個月的全薪補償員工,但可先扣除勞保的傷病給付70,000*6-219,840=200,160元

勞保理賠、職災理賠,歡迎聯繫好險・好險。

買職災補償險,雇主負擔部分由保險來

以上面的舉例,雇主還要賠20萬給員工。如果有投保職災補償險,將由保險全額給付。

保費

一位員工所有保險加起來,大概一年2,500左右。

包含了上班職災、下班期間的意外險、職災補償險等等,全面性保護了雇主依勞基法應負擔的責任,同時提供員工非上班期間的意外險福利。

好險・好險,目前手上有10多家診所、中小企業投保,歡迎新朋友聯繫我們。

職災雇主的補償責任,還有其他,且賠償金額更高

本篇單就不能工作要休養六個月的狀況討論。

實際上還有各種情況都要雇主依勞基法59條負無過失『補償責任』,例如後續都不能回到原本工作崗位的僱傭合約買斷、失能、死亡。

跟客戶的對話延續

好險🧑‍🏫:「我可是趁疫情關在家時,K了好多勞基法的書跟法條,基本上不會有錯。你也可以明天問問勞保局,順便了解一下後續怎麼辦理理賠。」

客戶🙋:「通常這個好像都是黃牛處理。原來你也會。」

好險🧑‍🏫:「黃牛代辦勞保都要收3成,我保險經紀人是合法、合理收費,甚至有時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