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保險,理賠一點就通

作者|劉威麟 保險經紀人・地政士

生小孩,勞保會賠

勞保會賠生育給付

給付金額:生產日前六個月的平均勞保投保薪資 X 2。

申請方式:勞保局(請點我)

  • 請領資格限制:
    • 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被保險人在勞保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前述規定之一的加保日數,在勞保停效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保險不一定會賠

可以參考下方條款,除外責任意思是不用賠。

條款明確寫到,分娩(自然產)屬於除外責任

只有符合特定情形醫療行為必要的剖腹產,才會賠。

反推可得,孕婦要求的剖腹產,也不會賠。

什麼情形會賠

  • 產程遲滯:
    • 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 胎兒窘迫(指下列情形之一):
    • 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 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 胎頭骨盆不對稱(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 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 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 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 胎位不正
  • 多胞胎
  • 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 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 分娩相關疾病:
    • 前置胎盤。
    • 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 胎盤早期剝離。
    • 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 母體心肺疾病:
      • 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 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 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賠哪些東西

只要能符合上述條件,產婦住院期間的花費就可透過實支實付來賠償。

請於出院前申請好以下資料:

  1. 診斷書(會載明符合以上剖腹態樣)。
  2. 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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