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的注意事項

作者|劉威麟 保險經紀人・地政士

親人過世,成為繼承人,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當親人過世後,除了喪葬外,還要注意遺產的繼承有時間限制,超過會有罰緩問題;不動產過久未辦繼承登記,還會有被列管跟標售的問題。

『遺產稅』申報期限

  • 繼承開始(繼承開始就是被繼承人死亡當日)的六個月內,要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遺產稅申報。
    • 延期:要有正當理由,且以延長三個月為限。
  • 稅單開出後,二個月內,要繳清應納稅款。
  • 不能一次繳納或需要分期繳,符合一定要件得採用抵繳或分期繳。📖遺贈稅法第30條

誰來繼承遺產?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一定可以繼承,同時被繼承人的下列順位之人,依序有繼承權:

  1. 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遺產稅相關規定

  • 免稅額:每一被繼承人,1333萬。
  • 扣除額:
    •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扣553萬。
    •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有未成年者扣更多)。
    •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可扣138萬。
    • 前三款人中有身心障礙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每人可加扣693萬。
    • 被繼承人死亡前6至9年間,繼承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
    • 被繼承人喪葬費用,可扣138萬(直接扣掉)。
    •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7條。
  • 不計入遺產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品,總價值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 被繼承人職業上工具,總價值在56萬元以下部分。
    •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6、16-1條。
  • 稅率:
    • 遺產淨額
      • 遺產淨額在5621萬以下部分:課徵10%。
      • 遺產淨額在5621萬~1.1242億部分:課徵15%。
      • 遺產淨額超過1.1242億部分:課徵20%。

不動產透過繼承,如何影響相關稅賦?

  • 土地增值稅
    • 繼承時,土地增值稅免納。(持有土地時間較久,或公告土地現值漲幅大者,原本移轉土增稅會滿可觀,但因繼承而移轉就可免除。)
  • 房地合一所得稅
    • 未來出售房屋,成本以下列方式認定:
      • 房屋:以繼承開始時,房屋的評定現值。
      • 土地:以承開始時,土地的公告現值。
  • 契稅:
    • 免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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