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成為繼承人,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當親人過世後,除了喪葬外,還要注意遺產的繼承有時間限制,超過會有罰緩問題;不動產過久未辦繼承登記,還會有被列管跟標售的問題。
『遺產稅』申報期限
- 繼承開始(繼承開始就是被繼承人死亡當日)的六個月內,要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遺產稅申報。
- 延期:要有正當理由,且以延長三個月為限。
- 稅單開出後,二個月內,要繳清應納稅款。
- 不能一次繳納或需要分期繳,符合一定要件得採用抵繳或分期繳。📖遺贈稅法第30條
誰來繼承遺產?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一定可以繼承,同時被繼承人的下列順位之人,依序有繼承權: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遺產稅相關規定
- 免稅額:每一被繼承人,1333萬。
- 扣除額:
-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扣553萬。
-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有未成年者扣更多)。
-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可扣138萬。
- 前三款人中有身心障礙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每人可加扣693萬。
- 被繼承人死亡前6至9年間,繼承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
- 被繼承人喪葬費用,可扣138萬(直接扣掉)。
-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7條。
- 不計入遺產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品,總價值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 被繼承人職業上工具,總價值在56萬元以下部分。
-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6、16-1條。
- 稅率:
- 遺產淨額
- 遺產淨額在5621萬以下部分:課徵10%。
- 遺產淨額在5621萬~1.1242億部分:課徵15%。
- 遺產淨額超過1.1242億部分:課徵20%。
- 遺產淨額
不動產透過繼承,如何影響相關稅賦?
- 土地增值稅
- 繼承時,土地增值稅免納。(持有土地時間較久,或公告土地現值漲幅大者,原本移轉土增稅會滿可觀,但因繼承而移轉就可免除。)
- 房地合一所得稅
- 未來出售房屋,成本以下列方式認定:
- 房屋:以繼承開始時,房屋的評定現值。
- 土地:以承開始時,土地的公告現值。
- 未來出售房屋,成本以下列方式認定:
- 契稅:
- 免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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