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知的重要觀念
- 重大傷病險只會賠一次,賠完保障就結束。(理賠金額 = 保額)
- 理賠條件:拿到『重大傷病資格』就賠
『重大傷病資格』如何取得
- 來源:健保法
- 為降低特定病患就診的醫療負擔,根據健保法第48條創立了重大傷病,符合者就屬於擁有『重大傷病資格』,未來就醫會有優惠。
- 資格證明如何申請
- 病患就可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實務上,也可直接向醫師申請診斷證明,記載屬於重大傷病患者即可證明。
- 就醫時
- 現行重大傷病資格註記在健保卡裡,只要醫師讀健保卡就會知道病患是不是重大傷病患者。
重大傷病有哪些?
一、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後面省略)
二、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後面省略)
三、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後面省略)
四、慢性腎衰竭〔尿毒症〕,俗稱的洗腎。(後面省略)
五、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後面省略)
六、慢性精神病(後面省略)
七、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後面省略)
八、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後面省略)
九、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 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 障礙者(後面省略)
十、接受器官移植(後面省略)
十一、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 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之併發症者(後面省略)
十二、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後面省略)
十三、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符合下列任一項者(後面省略)
十四、(一)因腸道大量切除或失去功能引起之嚴重營養不良者,給予全靜脈營養已超過三十天,且病情已達穩定狀態,口攝飲食仍無法提供足量營養者。(後面省略)
十五、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統之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後面省略)
十六、重症肌無力症
十七、先天性免疫不全症(後面省略)
十八、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後面省略)
十九、職業病(後面省略)
二十、急性腦血管疾病(後面省略)
二十一、多發性硬化症
二十二、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二十三、外皮之先天畸形(後面省略)
二十五、肝硬化症,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後面省略)
二十六、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後面省略)
二十七、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二十八、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 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後面省略)
二十九、庫賈氏病
三十、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罕見疾病
我知道,當您點開看到30大項重大傷病,頭就開始暈了。寫紅字部分是重大傷病占比最高的前四名。
30大項裡面,還細分不同的疾病,所以實際上總共有300多項疾病。
那國人發生哪種重大傷病的機率最高呢?
『前十大』 重大傷病
用一張圖先看前五名:
截至112年9月30日,全台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的人數,共一百零三萬人(實際數字1,031,595人)。
台灣九月底人口數是23,404,300人,所以重大傷病患者佔全人口的4.4%。
其中最主要的疾病:癌症、慢性精神疾病、全身自體免疫症候群、需定期洗腎。(這四種類佔重大傷病患者的85.58%)
得出結論:癌症也是重大傷病
重大傷病中,最主要的疾病就是癌症。
大約佔重大傷病的一半人數。
那是所以癌症的都會拿到『重大傷病資格』嗎?
答案:不會
能拿到『重大傷病資格』的癌症
先看重大傷病列表,對於癌症能拿到重大傷病的定義,開宗明義寫: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
意思是,醫師認定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就可以拿到『重大傷病資格』。
然後進一步寫到有哪些癌症
(一)甲狀腺惡性腫瘤、(二)口腔、口咽及下咽惡性腫瘤第一期、(三)乳房惡性腫瘤第一期、(四)子宮頸惡性腫瘤第一期、(五)除(一)到(四)的其他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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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定會想問,幹嘛這樣寫?
這時必須了解到,並非所有癌症都是醫師認定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例如原位癌、零期癌。
簡單說:醫師不認為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就不能申請重大傷病資格。
(既領不到重大傷病資格,就不能領重大傷病的理賠。)
可購買的保險
重大傷病主要是『癌症、慢性精神疾病、全身自體免疫症候群、定期洗腎』,所以買重大傷病險,相當是買癌症險;此外,重大傷病人數發生率4%,比率非常高,所以重大傷病險相當重要。
目前最推薦的買法是全球人壽的重大傷病主約DCE,搭配附約XDE。
主要原因是費率便宜,同時市場上將慢性精神疾病打折理賠,但全球人壽不打折。(也看出精神疾病被保險公司認為未來有增長的趨勢,不然不會多家保險公司都將精神疾病打折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