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對象 不同
醫師責任險,是給醫師投保用。當『醫師執業過程造成病患受傷死亡被病患求償時』啟動的保險。
醫事機構責任險,是給診所投保用。當『醫師執業過程造成病患受傷死亡,而使診所被病患求償時』啟動的保險。
說明
投保對象是誰,他就是保險所保護之人。例如:病患向醫師求償,醫師投保的醫責險會啟動;但病患向診所求償,醫師投保的醫責險不會保護診所,而是由診所投保的醫事機構責任險啟動來保護診所。
保障內容
用聽得懂的方式說給您聽
病患受有傷害並提出求償,求償的內容只要合理,保險公司與病患間對於賠償金額確定後,就由保險公司來給付給病患。
換個方式說給您聽
病患受有損害,並在民法規定的範圍內求償,只要提出的金額經過保險公司與病患間協調確認後,就由保險公司來給付給病患。
但如果金額喬不攏,走上民事訴訟,最後判決確定或訴訟中達成調解,也是由保險公司來給付給病患。
您是醫師,您該投保 『醫師責任險』
醫責險是病患向醫師本人求償時,啟動的保險。
求償發生後,由保險公司介入協調,達成協議,代替醫師做出賠償。
這是一款專為醫師設計,用來保護醫師本人的保險。
您是診所負責人,您該投保 『醫事機構責任險』
醫事機構責任險,是病患跳過醫師,直接向診所求償時啟動的保險。
求償發生後,由保險公司介入協調,達成協議,代替診所做出賠償。
這是一款專為診所設計,用來保護診所的保險。
除了醫師,這個險種還可以納入診所的護理師、助理、放射師、治療師等等。如果造成病患受傷死亡,而使診所遭病患求償,診所同樣受保險保護。
實務上常見狀況
別說病患,就算是我們自身遇上醫療糾紛,往往情緒不會好,進而想找個出口宣洩。必定會同時怪罪診所與醫師。
再者,病患也會認為找醫師求償,不如找診所求償更快。
所以實務上,發生醫療糾紛,病患是會同時向診所及醫師求償。
醫師保醫責險,診所保醫療機構責任險,為的都是同一件,待病患求償時有保險保護。
投保的另外優點:律師費由保險公司出
保險法91條明文規定:『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
言下之意,醫師跟診所被病患提告民事時,請律師的費用要由保險公司來負擔。
光是律師費用,可能就夠繳10年保費。所以投保這些險種,非常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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