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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各位請留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51-1 條規定
強制險到期了不續保,過六個月後,就GG囉,會被註銷牌照!
牌照重新去申請很麻煩,請不要走到這一天。
✨提醒我的客戶,您如果只跟我買責任險,強制險跟別人買,要記得續保…
不確定有沒有保再麻煩問我。
不管您一年只騎一次,或是只在住家附近騎、只騎去買菜,麻煩都不要只保強制險,把第三人責任險也買起來。
莫非定律大家一定都聽過。
它還有個衍生故事是這樣:麵包落地的時候,永遠是抹奶油的那面著地。
在處理車禍時,真的常聽到肇事者說:很少在騎車,不然就買菜車,所以沒有保責任險。
偏偏到我手上時,要賠對方的錢都幾十萬,但強制險根本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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