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難易度:✦✧✧✧✧
懵左先生走在士林小巷弄,被突如其來的機車撞到,手骨折了。經過半年的修復期,他的狀態穩定後請我陪同去談和解。
懵左先生本打算向對方求償30萬,我計算給他聽,就算走上法院,也只拿得到18萬。
而對方只有保強制險,強制險只會賠8萬給懵左先生,剩下的都要對方自行負擔了。
後來對方也接受我提的18萬這個金額,雙方約定好剩下該由他付的10萬,分20期付。
解散前,懵左先生向對方推薦我。後來對方也成了我的客戶,依照我給的建議買保險。
他只說,保險不貴,現在每個月付5000給懵左先生比較貴。
您以為這件事傳為佳話了嗎?並沒有。
他後來隔年就不買了。
強制險一年658這當保護費,一定要買。
但買強制險,可以當成在裸奔。出事故99%都會發生保險賠不夠的問題。我看到的實際狀況是,還要負擔幾十萬的賠償。(原因就是只買強制險)
因此我會購買以下兩個險種:
1.乘客責任險:保額至少買一百萬。
(不購買乘客責任險的故事)
兩個故事分享。
第一則:小明小美情侶雙載跑山,小明跨越雙黃線後雷殘,小美重傷。後來情侶變怨偶,雙方家長官司纏鬥兩年,小明被判賠80萬。
第二則:小明小美同事雙載上班,小明超車結果被該車撞上,小美骨折。肇事責任是小明跟那台車各50%。小美醫藥費花了25萬,載他的小明還有開車的人要各負擔50%賠償責任。
最後小美只跟開車的人要了12.5萬,剩下的12.5萬必須找小明要。我跟她說看是要繼續當同事還是不當了,她只好選擇繼續當同事,不跟同事要另外的12.5萬。
劉王的話:其實只要有保乘客責任險,這兩則事故的乘客,都能夠獲得保險的理賠。受惠的是誰,是那個買乘客責任險的駕駛。所以強烈建議,只要是有載人的可能性,就非買乘客責任險不可。
2.第三人責任險:直接跟業務說要買基本型,然後加上超額責任險1000萬。(這樣買最划算)
預算夠我會加買一個險種保護自己:
3.駕駛人傷害險實支實付:請跟業務說,你是要買第三人責任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實支實付,不是要買強制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實支實付
第三人責任險跟強制險附加的實支實付有何不同?
第三人責任險附加的:會賠自摔受傷的醫藥費,也會賠跟別人相撞受傷的醫藥費。
強制險附加的:只會賠自摔受傷的醫藥費,不會賠跟別人相撞受傷的醫藥費。
保費差異,第三人的保費大概會貴兩三百。
我是買富邦的,保費約4000元。(因為他們的第三人責任險貴)
一般客戶我都會推薦買明台的第三人責任險,保費大概會落在1200~1800元。
加上強制險658,整體保費一年會落在1800~2500。預算夠的朋友,我就會建議多買一個駕駛人傷害險的實支實付,自己醫藥費就可由這個保險來理賠。加上這個之後,保費大概會來到3000左右。
所以,一年機車的保費3000其實很正常。
賣機車保險,算是做功德。因為佣金很低,但發生事故往往要花滿多時間。但劉王很樂在其中,因為能用保險幫上忙,很有成就感。
如果您的業務對於您機車的保險,只讓你繳一年658的強制險,或許該思考一下,是否他真的夠瞭解騎車這件事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