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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如果安排錯誤,代治會很大條。
最美好的安排,來自最了解的狀態,所以請您務必理解,什麼是要保人、什麼是被保險人。
點我看更多跟保單有關的人
真正處理保單生殺大權的,是要保人跟保險人。其他相關人,您可以想成,他們就是跟這個保單有牽扯的人,但他們並不擁有保單,也不應介入保單(但法仍有規定他們能做什麼事,來維護他們的權益)。
『我20年前幫兩個小孩買的儲蓄險,差不多有1000萬。當初要保人都是我。』 『是不是我過世了,這些保險要課稅?』
客戶很煩惱買給小孩的儲蓄險要怎麼處理。他當要保人,買在小孩身上。
因為這些保險現在每年領的生存金都很不錯,他不太想解掉。(一年固定領50萬,應該算很不錯吧)
但又考慮到未來過世,這一千萬的儲蓄險會變成他的遺產(依照他的資產總額,勢必是要繳稅)。
1.贈與給小孩
保單一千萬價值,客戶可以選擇把保單要保人改成小孩自己,同時這個動作代表贈與一千萬給小孩。
但因為會超過每年的贈與稅額度,會變成要繳贈與稅。
2.解約把錢拿回來
解掉保單,把錢拿回來,再作打算。通常會選擇這樣做,就是想要把錢分年在免稅的贈與額度內給小孩)
但就必須放棄這個保單現在的生存金。
先贈與,再賣保單給小孩(我推薦這個方法給了客戶)
上面兩種方法,一個是保單給小孩了但要繳贈與稅,一個是直接解掉保單拿回現金。
如果每年贈與244萬給小孩,大概4年就可以贈與接近一千萬。
接著就可以把保單賣給小孩,這樣小孩會獲得保單(同時變成要保人),爸爸脫離保單同時獲得一千萬。
您一定很疑惑,請點下表 ⬇️
請點我看圖表,就會知道
同場加映,真的把保單解掉,來作分年贈與,結果會是像下面這樣 ⬇️
一個是先分年贈與(不需要繳贈與稅),再賣保單給小孩(把保單要保人變成小孩自己)
一個是直接解約拿回錢,再分年贈與(不需要繳贈與稅)。
相同處是,錢都以不課贈與稅的方式給了小孩
不同處是:
一個方式讓小孩變成要保人,繼續擁有保單,每年繼續領生存金。(大概1000萬的5%)
一個方式讓小孩直接擁有一筆錢,但沒有了保單。
其實只要扯到贈與,都會很麻煩。因為有資產的客戶,不會只有保單要贈與,一定還有其他土地或是現金排隊要贈與給小孩。
所以贈與規劃,要很早就開始做,買保險也要安排對的要保人跟被保險人。
父母想幫小孩 或 阿公阿罵想幫孫買,要這樣買
讓小孩/孫子自己當要保人跟被保險人,買個六年繳的儲蓄險,每年金額不要超過贈與額度244萬。(由於要保人是小孩/孫子,但保費是從父母或爺奶帳戶扣,這屬於贈與。)
花個六年時間慢慢贈與給小孩或孫子,每年就繳固定金額。同時每年保險會給生存金,大概是已經繳的總保費的1.6%。未來小孩/孫子長大,就可以領享受每年2%的生存金,最近劉王成交的一筆是一年30萬,大概就是六年繳180萬,每年領的錢就接近4萬。(小孩長大前,給父母/爺奶來領)
這樣做的好處是,在不會被課到贈與稅情況下慢慢轉移資產給小孩/孫子,去幫他們買了一個未來收益很不錯的保險。如果您把要保人安排成父母或爺奶,未來會產生一大筆遺產或要贈與時被課贈與稅的問題。
父母親想要又能掌控財產、又能享受儲蓄險的效果,要這樣買
那就變成要保人要買父母、爺奶,被保險人買孩、孫,但想掌控保單以後可能會面臨,要保人過世變遺產、想改要保人給孩孫,要課稅。所以我不會推薦這種規劃方式。除非真的清楚未來會面臨的事,那就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