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了解遺產稅、贈與稅怎麼算

作者|劉威麟保險經紀人

本篇對您的幫助

贈與稅、遺產稅,絕大多數人有生之年一定會遇到遺產稅。

我們已幫您翻譯遺產稅及贈與稅法,做成一份計算出稅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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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贈與稅,來自同一部法律

關於遺產稅、贈與稅的規定,都來自『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稅:當被繼承人過世時,對祂的遺產課稅。

贈與稅:當贈與人在世時,無償贈送財產給他人時課徵。

遺產稅

順位1:有遺囑執行人,為遺囑執行人

順位2:無遺囑執行人,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 通常都是順位2

順位3: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人,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的全部財產加總(我的客戶通常是這個身份)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或外國人,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全部財產加總

被繼承人過世前兩年內,將財產贈與下面這些人,該財產要一起被納入被繼承人的遺產:

1.被繼承人配偶

2.被繼承人依照民法第1138條及1140條的各順位繼承人

3.被繼承人依照民法1138條及1140條的各順位繼承人的配偶

簡單講,過世前兩年內把財產贈與給配偶、小孩(含其配偶)、孫子(含其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含其配偶)、祖父母,這些財產都要納進遺產總額。

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繼承人對這些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或去向,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就要列入遺產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

簡單講,重病期間不可能突然迴光返照跑到銀行把錢都領光,就算錢後來都消失,也要列為遺產。

  •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品,總價值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 被繼承人職業上工具,總價值在56萬元以下部分
  •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6、16-1條
  • 簡單講,以上這些不用列入遺產總額。
  •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扣553萬。
  •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有未成年者扣更多)。
  •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可扣138萬。
  • 被繼承人死亡前6至9年間,繼承財產已納遺產稅者,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
  • 被繼承人喪葬費用,可扣138萬(直接扣掉)。
  •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部分。
  • 其餘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17條。
  • 簡單講,以上這些加一加,可以拿去當遺產總額的減項。

目前免稅額是1333萬。

把最終的遺產總額算出來後,扣掉扣除額跟免稅額,就會得到遺產淨額。下一步就可以計算遺產稅了。

計算

遺產稅 = 遺產淨額*遺產稅率

將遺產總額、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特定人總額、重病期間舉債處分財產加總。

再扣掉不必列入遺產總額、扣除額、免稅額,就是遺產淨額。

跟所得稅一樣,採用超額累進稅率。

  • 遺產淨額在5000萬以下部分,課徵10%。
  • 遺產淨額在5000萬~1億部分,課徵15%。
  • 遺產淨額超過1億部分,課徵20%。

莊先生過世留有遺產淨額8000萬,遺產稅計算方式:

  1. 5000萬部分,課徵10%,也就是500萬
  2. 剩下的3000萬,因為介於5000萬~1億之間,要課徵15%,也就是450萬。
  3. 加總起來應繳的遺產稅為950萬。

贈與稅

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人,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的財產為贈與之總額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或外國人,以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為贈與之總額
  • 無償免除他人或承擔他人債務。
  • 以明顯不對等之代價,贈與財產。
  • 以自己之前,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
  • 以明顯不對等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
  •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除非能證明支付的錢本就是購買人的。
  •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除非能提出確實有支付金錢,且這筆錢並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以上行為,都會被國稅局認為是贈與,所以要申報贈與稅。除非有符合但書,才可以不課贈與稅。

  • 為受扶養對象支付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
  • 配偶間相互贈與
  • 父母親於子女婚嫁時贈與,最高不超過100萬
  • 其他項目參考遺贈稅法第20、20-1條
  • 贈與帶有負擔,該負擔部分。例如贈與房子附有房貸,房貸部份可扣除。
  • 其他項目參考遺贈細則19條、都計法50-1條。

目前免稅額是244萬。

把最終的贈與總額算出來後,扣掉扣除額跟免稅額,就會得到贈與淨額。下一步就可以計算贈與稅了。

計算

贈與稅的計算公式 = 贈與淨額*贈與稅率

將贈與總額 + 視同贈與  – 不必列入贈與總額 – 扣除額 – 免稅額,就是贈與淨額。

請注意:同一年度,贈與出去的額度超過免稅額244萬以上,才需要開始申報贈與稅

但長時間做財產傳承,有固定贈與給小孩的人,會建議每一次贈與行為都去申報,留下證據,因為未來可能會用上。

將遺產總額 + 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特定人總額+ 重病期間舉債處分財產 – 不必列入遺產總額 – 扣除額 – 免稅額,就是淨遺產總額,也就是計算遺產稅的稅基。

跟遺產稅一樣,採用超額累進稅率。

  • 贈與淨額在2500萬以下部分,課徵10%。
  • 贈與淨額在2500萬~5000萬部分,課徵15%。
  • 贈與淨額超過5000萬部分,課徵20%。

莊先生今年初送200萬現金給好朋友小明,贈與稅計算方式:

  1. 未超過244萬,可以不用申報。

年中兒子要買保時捷,莊先生匯了300萬給他,贈與稅計算方式:

  1. 贈與稅是看一整年度,目前已經送出500萬,這筆錢就是贈與總額,再扣掉244萬,剩下的256萬就是贈與淨額。
  2. 莊先生要去主動申報。
  3. 應納贈與稅:256萬*稅率10%。